公司扣留我的劳动合同,不给我结算工资怎么办

2025-03-07 09: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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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单位扣押劳动者劳动合同,而且不支付月工资的,那么劳动者可以反映到劳动行政部门解决,申请劳动报酬的赔偿。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回答2: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交由员工一份,如果单位不交给员工的,可以由劳动行政主管部分处罚。
没有合法理由,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合同约定公积金的,则用人单位应当为员工缴纳,不缴纳的员工可以申请仲裁。

回答3:

你不用辞职的,找劳动局他们会帮你搞定的。

回答4:

向当地劳动监察机构反映.

回答5:

直接去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