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商品应具备哪些条件

外贸商品学
2025-02-19 07: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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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办事依据

  《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

  办理条件

  一、必须具备条件

  1、办理对象:出口商品生产企业

  2、办理条件: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具备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

  ③申请质量许可证的产品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尚未制定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的,参照出口商品质量许可制度管理部门指定的相关标准。

  二、需提供的材料:

  ①出口商品质量许可申请书3份;

  ②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

  ③质量管理文件;

  ④生产主要用设备、工艺、装备、仪器明细表,关键零部件、主要原材料明细表,检验试验用仪器设备明细表。

  三、收费依据及标准:

  依据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检验检疫收费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57号)收取。包括质量许可考核注册和证书费500元和附件所列样品检测费。

  办事流程

  ①申请单位向江西检验检疫局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②江西检验检疫局根据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并按规定出具书面凭证;→③受理申请后,江西检验检疫局按规定对申请材料内容进行具体审查,由实验室对产品进行型式试验,评审组对工厂质量保证体系进行现场评审;→④江西检验检疫局根据规定,对申请材料、型式试验报告和评审结果,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准予许可的,于10个工作日内颁发《出口商品质量许可证书》;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办事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型式试验、现场评审时间不包括在内,由受理机构另行通知)。

回答2:

这要看你是什么产品,出口到哪个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