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先把大连的社保和公积金办理停缴手续,这样你的社保和公积金账户会出于封存状态。
2、公积金提取是有条件的: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
(1)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2)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4)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5)非本地户籍职工离开本地时。
(6)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3、根据最新政策,养老保险可以随着参保人就业地的转移而转移。前提是你在青岛已经通过工作单位建立社保账户并正常缴纳,就可以在青岛社保局申请将大连的养老保险转移到青岛来。其他险种暂时不可以。你如果以后还是想在大连定居,那么就不必这么做了。倒是以后可以把青岛的养老保险转移到大连来。
4、对于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需要走三个流程,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并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受函——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三个流程走完之后即可办妥转移接续手续,政策规定每个流程最多15个工作日,也就是说对于参保者来说,最多45个工作日就可以将全部手续办完。
参保人只要申请即可,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转移。
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1、公积金可以提现;
按规定提取公积金: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
(1)在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2)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4)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5)非本地户籍职工离开本地时。
(6)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2、养老保险可以转移,个人缴纳部分直接转移,公司缴纳部分会根据养老金领取所在城市的城市统筹进行配给;
3、大部分城市医疗保险没办法单独缴。不缴社保的话,只能通过商业保险覆盖。部分农村有单独医保的项目。
所以,等你确认在哪个城市养老,可以把之前缴纳的养老保险转移过去。
3、根据最新政策,养老保险可以随着参保人就业地的转移而转移,对于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需要走三个流程,
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并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受函——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
三个流程走完之后即可办妥转移接续手续,政策规定每个流程最多15个工作日,也就是说对于参保者来说,最多45个工作日就可以将全部手续办完。参保人只要申请即可,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转移。
拓展资料
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流程是这样:
1、先把社保和公积金办理停缴手续,这样你的社保和公积金账户会出于封存状态。
2、按规定提取公积金: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1)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2)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4)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5)非本地户籍职工离开本地时。 (6)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3、根据最新政策,养老保险可以随着参保人就业地的转移而转移,对于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需要走三个流程,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并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受函——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三个流程走完之后即可办妥转移接续手续,政策规定每个流程最多15个工作日,也就是说对于参保者来说,最多45个工作日就可以将全部手续办完。参保人只要申请即可,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转移。
办理流程(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1、首先到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出手续,一般是凭个人身份证办理,办理转出手续后转出地社保机构会开具一份参保缴费凭证,这时候转出手续就办好了。
2、然后拿着这张缴费凭证到拟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符合转入条件时转入地社保会接收,然后把缴费凭证交给他们完成转入手续。
3、再接下来就是社保经办机构,把个人账户清单邮寄给转入地社保,同时转出地社保财务需要把你的个人账户资金和对应的统筹账户资金转到转入地社保。
4、转入地社保在收到本人账户清单并确定资金到帐后根据清单录入转入地系统。然后转移就算完成。
员工跨省换工作之后,员工的五险一金是可以申请转移的方式到新城市继续积累缴纳的。社保转移: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
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对于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需要走三个流程,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并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受函——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
三个流程走完之后即可办妥转移接续手续,政策规定每个流程最多15个工作日,也就是说对于参保者来说,最多45个工作日就可以将全部手续办完。
1、先把社保和公积金办理停缴手续,这样你的社保和公积金账户会出于封存状态。
2、按规定提取公积金: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
(1)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2)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4)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5)非本地户籍职工离开本地时。
(6)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公积金的转移,无论前后企业同城或异地,都需要办理一个转移手续,流程如下:
1、公积金转移前提是,职工新入职的单位须已经开通缴纳公积金的账号。
2、职工到新入职企业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一张接收单。
3、带着这张接收单,回到原单位要求其开具一份住房公积金转移证明。
4、凭转移证明、接收单、职工本人身份证、原单位发的住房公积金卡到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账户转移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