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可以告公司
2,可以请求公司支付工资后赔偿,但是不一定是两倍,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3,公司可以调你的工作岗位,但是你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仲裁解决此事!完全可以胜诉
1、单位严重违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应该签订劳动合同
2、因为单位的违法行为,你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一个月工资、7——12月的双倍工资等,补缴社保.全额支付你拖欠的工资、押金等
3、属于劳动纠纷,应该尽快去提出劳动仲裁,你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可以随时离职。单位没有权利
4、搜集一些证据能够证明你与这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比如工作牌、工资卡、考勤记录等任何一个
法律依据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没签合同怎么告?一点依据都没有的,再说合同上肯定有这一条就是根据工作需要,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调配,你要是不同意换部门我估计这工作就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