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医保报销流程1、住院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出院后再凭《市城镇居民大学生医疗保卡》、身份证、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费用总清单、疾病诊断证明书、有效票据(发票原件)、医嘱、病案首页复印件,学校开具的证明,. 2、(转外就医)开通刷卡结算功能方式:学生本人或学生的监护人、委托人住院三天内,持学生本人身份证、《省社会保障卡》、住院病历、疾病诊断证明书、学院开具的证明到市医保中心服务大厅医务科窗口办理;3、因紧急抢救入住非定点医疗机构的费用处理:在发生急诊3—5个工作日内,先通过电话联系或委托他人持书面报告通过我院学生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向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登记备案,医疗费用由本人先行垫付。
一,大学生医保的报销标准如下:
(一)在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按下列比例给予报销,其余部分个人自付:
1.医疗费用不满1000元的部分,报销35%;
2.医疗费用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的部分,报销45%;
3.医疗费用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的部分,报销55%;
4.医疗费用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部分,报销65%。
(二)在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按下列比例给予报销,其余部分个人自付,年度内多次住院的医疗费累计计算:
1.医疗费用不满10000元的部分,在三级、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分别为55%、65%和75%;
2.医疗费用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部分,不满20000元的部分,在三级、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分别为60%、70%和80%;
3.医疗费用在20000元(含20000元)以上的部分,在三级、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分别为65%、75%和85%。
二,缴费时间:
1,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保险年度;
2,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从7月1日起生效,并按未成年人医疗保险规定报销医疗费用。
你好,你这种情况是不能报销的。
济南市大学生医保在一级医疗机构普通门诊看病的才能报销,在享受期一学年内总共只能报销40元。
像你刚说的警官总医院不是一级医疗机构,所以是不能报销的。
希望可以帮到你。
一般情况下只报销住院费用,不报销门诊费用。不过各地情况不一样,大学生居民医保个别地区都报销门诊费用,但是需要去大学生居民医保指定的医院门诊才能报销。由于各地情况都不一样,你最好拨打你们当地的劳动保障咨询热线12333问一下吧。
找你们的辅导员问问,应该能保70%。我同学手弄个大口子封了针就保了。你一定要说在学校生的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