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在施工过程中可以多次使用,并不改变其原有的实物形态,其价值逐渐转移到工程成本中去,因此,企业应根据周转材料的具体使用情况,采取合适的摊销方法进行价值摊销。按财会〔2003〕27号文件颁布的(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规定对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可以采用一下几种方法:
(一)一次摊销法
“一次摊销法”是指在领用周转材料时,将其全部价值一次计入成本、费用的方法。这种方法适用于易腐、易糟的周转材料,如安全网等。
(二)分期摊销法
“分期摊销法”是根据周转材料的预计使用期限分期摊入成本、费用。这种方法一般适用于经常使用或使用次数较多的周转材料,如脚手架、跳板、塔吊轨及枕木等。其计算公式如下:
周转材料每期摊销销额=周转材料计划成本×(1-残值占计划成本%)/预计使用期限
[例1]某工程领用脚手架一批,计划成本10000元,预计使用16个月,预计残值率为10%,计算本月周转材料摊销额。
周转材料每月摊销额=10000×(1-10%)/16=562.5(元)。
(三)分次摊销法
“分次摊销法”是根据周转材料的预计使用次数将其价值分次摊入成本、费用。这种方法一般适用于使用次数较少或不经常使用的周转材料,如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所使用的定型模板和土方工程使用的挡板。其计算公式如下:
周转材料平均每次摊销额=周转材料计划成本×(1-残值占计划成本%)/预计使用次数
周转材料本期摊销额=本期使用次数×周转材料平均每次摊销额
[例2]某工程领用定型模板一批,其计划成本8000元,预计残值率为10%,预计使用6次,本月使用2次,计算本月周转材料摊销额。
周转材料平均每次摊销额=8000×(1-10%)/6=1200(元)。
周转材料本月摊销额=2×1200=2400(元)。
(四)定额摊销法
“定额摊销法”是根据实际完成的实物”工程量和预算定额规定的周转材料消耗定额,计算确认本期摊入成本、费用的金额。
这种方法适用于各种模板的周转材料。其计算公式如下:
周转材料本期摊销额=本期实际完成的单位工程量×单位工程量周转材料的消耗定额
[例3]某施工单位现场预制混凝土构件,领用木板一批。根据预算定额规定,完成每立方米工程量木模板的消耗定额为80 元,本月实际完成100立方米。计算本月木模板摊销额如下:
本月周转材料摊销额=100x80=8000(元)。
以上介绍了周转材料摊销的几种方法。在实际工作中,无论采用哪几种方法摊销,都不能与实际损耗完全一致,这是由于施工企业都是露天作业,周转材料的使用、堆放都受到自然条件的影响,另外,施工过程中安装拆卸的技术水平、工艺水平,都对周转材料的使用寿命影响很大。因此,企业无论采用何种方法对周转材料进行摊销,都应在工程竣工时或定期对周转材料进行盘点,以调整各种摊销方法的计算误差,确保工程或产品计算的正确性
建筑工地的周转材料分为几种。竹胶板等顶板用得好可以周转五次以上。木方子一般周转两次就要报废了。扣件、卡子、U型托等快拆组件一般都是租赁,如果是自购的,周转5-8此也就坏了。
一般情况下,我是把竹胶板周转五次,木方子2次。最后摊销完毕做个对冲,然后报废。竹胶板、木方子不留残值(实际上也没有残值)。快拆件及五钢工具按废旧钢铁价格留残值就可以了。欢迎交流探讨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