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案件审理的特点

是什么?
2025-01-06 13: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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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可以不开庭,可书面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必要的时候也可以开庭审理案件。
2、在审理过程中大部分是以谈话形式进行(听证、谈话等),由主审审判员独自审理。但是这并不是独审,而还有其他合议庭审判员。
3、必须是普通程序审理,即组成合议庭。审判长一名、审判员两名。
4、审判人员组成必须是审判员,不可以有人民陪审员。

回答2:

具体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