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仅是因为发生一点口角而不小心把人杀了,属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如果有自首情节及积极主动赔偿情节,那么应该判十年到十五年之间有期徒刑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对故意杀人罪的量刑: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起刑点是10年,有自首和积极救治伤者的事实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当然你叙述的案件事实不清楚,他是不是在防卫的状态下照成的防卫过当呢,还是如你所说的故意伤害,这要根据案件事实来定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属于10年以上到死刑的案件,有自首情节和赔偿情节,减轻处罚的可能性极大,也就是有可能在3到10年量刑,请律师辩护的话也许会判3年缓期执行,这是最好的结果了
不小心把人杀了,何为“不小心”?
如认定为故意杀人,只有自首情节,一般是死刑。
如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只有自首情节,一般是无期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如认定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只有自首情节,一般是死刑、无期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