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主人过世,房子属于谁

2024-12-18 22: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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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父亲已经过世的话,不是补上母亲名字的事情.因为从婚姻法的角度,这套房子虽然只有父亲的名字,但实际是父亲和母亲的共同财产,即父母各人一半.现在可以加母亲的名字,但父亲的名字必须去了,所以没必要单独加名字,应先按继承来处理后再变更产权证.
2\继承与加不加母亲的名字没关系.父亲去世后房子的50%是父亲的遗产,50%是母亲的个人财产.父亲的50%由你母亲\你\你弟弟三个人平分.
3\如果把房子都转到母亲名下,需要办理继承公证书,你和你弟弟得到公证处声明被弃继承,这样房产都属于母亲,可以转到母亲一个人的名下.
4\同上3的回答.
你母亲\你\你弟弟三个人带上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死亡(火化)证明(户口注销手续)\你父亲的婚姻和子女情况证明,一般由基层派出所或街道办事处等机构出具\原房产证土地证\到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书.然后你母亲凭继承权公证书即可将房子登记在她的名下.

回答2:

补不补名字不重要,是夫妻双方财产,父亲死后,母亲仍有50%的所有权,同时继承父亲的50%中的25%,剩下的25%才是子女的。如果把房子都转到母亲名下,需要子女都去做放弃继承的公证,要花几百块。然后就可以了

回答3:

1、可以增加你母亲的名字的,因为房子是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你的父亲母亲各有一半的产权。

2、但你父亲去世后,如无遗嘱,他的那一半产权由你父亲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继承。

3、需要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去房产局办理过户手续。

回答4:

没有遗嘱,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按上述:
1、该房产属夫妻共有财产,不用加名字,有结婚证就可以证明你母亲是合法共有人。只要有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存在,房产就不是由母亲全部继承。
2、如你爷爷、奶奶也不在的话,该房产由母亲、你和弟弟三人共同继承。
3、因为该房属你父母共有,现所继承也只是你父亲的份额。到公证机关办理继承公证就可以。
4、办理公证需当事人亲自到场。子女放弃继承权,母亲将全额继承该房产。
办理房产继承只需交公证费,不收任何税费,也是你母亲全额继承的最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