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过户是没有问题的。只要凭离婚证和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就能过户,而且不用交过户税。有没有还完贷款也没关系。问题是根据你上面说的,说是房屋产权归女方其实不确切。应该说是房屋使用权归女方更确切。因为等孩子满18岁后,房产权要归孩子的。女方只是暂时拥有居住权。反之,如果女方现在拥有所有权的话,女方完全可以行使所有权将房屋卖掉,这样就不能保障18岁时的所有权了。所以前后是有矛盾的。当然要以最后的所有权为准。所以,女方只是暂时拥有房屋居住权。这样也是合理的,尽可能地保障了孩子的利益。并且安揭款由男女双方各还一半。
1.可以过户的女方名下,只要拿着法院判决书去建委办理更名就行了。男方要到场。
2.房产变更名字之后,女方可以随时把房子变更给孩子。按理不能买卖。
3.没有还完贷款不能过户,如果想过户就要还完贷款在办理产权变更。
最后说一句,房子只是在女方名下4年时间,你所得收益只是出租收益。但还要还贷款。那就收益更少。
其实房子在你名下你随时可以买卖,只要购买者利用首付款还完你的银行尾款就行了。
自己考虑
就像楼上律师说的,你朋友的离婚协议根本有问题,不符合逻辑!而且是非常的拖沓,以后会给双方浪费更多的办理费用.
房子为什么不现在就卖给小孩子?(为什么要卖,是避免以后支付更多的赠与而产生的费用),抚养权归男方,就让男方自己去还贷款,多省事.
[房子现在都可以过户,找个担保公司先替你朋友还清房贷,赎出房产再过户给你朋友小孩,之后让你朋友小孩的爸爸去重新申请贷款还给担保公司.]这个流程一定要做二手房买卖才能实现.也能为以后省很多的税费.
这个离婚协议是有问题的,如果婚姻登记机关审核的仔细的话,肯定不会登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