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电行为”是一种及其恶劣的行为,采用连接外线等存在安全隐患的方式逃避记电表的记录。这样的行为首先是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可能对其他公民的安全构成威胁,再有是有违公民道德。国家对此严惩不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盗窃电能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并处应电费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或者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电力法规定:供电企业对查获的窃电者,应予制止并可当场中止供电。窃电者应按所窃电量补交电费并承担补交电费三倍的违约使用电费。拒绝承担窃电责任的,供电企业应报请电力管理部门依法处理。窃电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供电企业应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窃电数额较大,情节严重,构成盗窃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是的,如果没有人投诉,或者调查不出来的话,的确是平摊的。
2:电这东西肯定是属于国家的,可能属于供电局,电厂,输变电单位等共同管理
3:偷电处罚
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零一条之规定禁止窃电行为。窃电行为包括:
1、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
2、绕越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用电;
3、伪造或者开启供电企业加封的用电计量装置封印用电;
4、故意损坏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
5、故意使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不准或者失效;
6、采用其他方法窃电。
对与窃电的处罚,《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零二条规定供电企业对查获的窃电者,应予制止并可当场中止供电。窃电者应按所窃电量补交电费,并承担补交电费三倍的违约使用电费。拒绝承担窃电责任的,供电企业应报请电力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三款的规定:“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的公私财物,包括电力、煤气、天然气等,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盗窃罪,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首先你表达的不够清楚,如果说你是新买的楼房,在你没入住以前就装上了电能计量表,而你进来住以后,又没有违章用电,供电部门就以你偷电罪名处罚你,你可以从以下入手处理:1,首先确定其是否是真实的供电部门的工作者。2,如果是真的供电部门的工作人员,那他们首先违法在先.因为偷电得有证据的,A,越表用电,B,分流用电,C,私拉乱接电能计量表外电源,E,如果是机械表,私自偷放磁铁,插针等影响计量表的制动力矩,致使不能正常计量等等。这样,你可以直接找其主管领导或者上一级单位,以及供电部门的电力营业办公室反映实际情况。 不过,根据你的补充说明,你好像是越表用电了,即:不经过电表就直接接通电源用电了,如果是这样子你就有点不好说清了。能不能是你在入住以前物业或者施工单位等就不经计量表就接电源了呢?这样子你就得辛苦了,你只能亲自找到这些部门进行核实,找到充分的证据,让他们真正实施私接通电源的人为你澄清,这样你再到有关电力部门进行说明。
呵呵,你的问题挺有意思,平均一天十度,你首先要确认自己的电器用电量,如果无误的话就像楼上说的把所有的电器拔了,看电表走不,如果走,叫房东过来看看,谈不妥就退房吧,没有必要去报警,吃点小亏是一种福啊!
一:供电所去了几人,如果是一人的话,很有可能是诬陷.
二:他们同去的有制法人员没,如果没有就是人多去也可能是乱说话.
三:单方落锁,就不公平的,你应当也落一把锁才是.
四:供电所可不是法院,法院判了算.
五:要学会保护自己,去法院起诉去,找个律师,还个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