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他们的再婚时间。一般有10年的。按以前的法院案例。要养的,还有他们再婚时你的年龄,你当时过了18岁。后面也好说,没有理可以沾。没有养育子女。现在很多事不好说,人家一般不会要求。除非条件太差有病的。毕竟养儿防老,孩子是自家的亲。一家人好说,确实老人生活困难,你也可以帮忙赡养。和你的老人家过了这些年,像当于替你在尽孝。最后解决方法,自己家人商量,找亲戚来调解,再居委会了。说实话最后因为这个事闹法院解决的很少。大家都没有面子。不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