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两刀,分别分成三块,每块大小占金条的1/7、2/7、4/7。
第一天给1;
第二天给2换回1;
第三天给1;
第四天给4换回1、2;
第五天给1;
第六天给2换回1;
第七天给1。
先切1/7,第一天付;
第二天在剩下的6/7中且1/3即切所有的2/7,付给地主,换回第一天的1/7;
第三天把第二天换回的1/7给地主,还剩4/7;
第四天把剩下的4/7给地主并换回已付的3/7;
第五天再给地主1/7的金条;
第六天用手中的2/7换回1/7的金条,则剩下1/7;
第七天把剩下的给地主。
当然,此题仅限于理论,实际上第一天奴隶的金条就会被地主(奴隶主)抢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