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武警)牌照车辆,通过高速公路等收费关卡时,无需出示任何证件,免费通行。
根据国务院【1997 】7号文件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确保军队顺利履行职责、执行任务,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对军车(含武警部队车辆)免收过路过桥等费用……各地无论以何种投资方式修建和何种经营方式管理的各种公路、桥梁、渡口、隧道及各类停车场,对军车(含武警部队车辆)免收通行费和停车费。任何收费站、停车场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军车收取费用。
实际操作中,只要是佩挂军(武警)用牌照的车辆,牌照齐全,标示清晰的,可直接通过专用通道驶入、驶出。没设专用通道的收费关卡,收费口发放专用卡片,直接放行,出关时交回卡片即可。地方人员无权查验证照。遇有可疑军(武警)用车辆,可向属地驻军警备机构举证(拍照)投诉。
驻军警备、纠察单位,定期、不定期在高速路口等关卡设点纠察。查验内容:驾驶员身份证、驾驶证、车辆任务派遣单、军(武警)用车行车执照等。
如遇有公安机关在收费口布控、追逃、围堵犯罪嫌疑人,军(武警)用车辆应主动配合,出示相关证件,接受检查后方可驶入、驶出。
一般不需要手续,遇有军检时需要出示军车行驶证、军车驾驶证。
就凭车前的车牌就足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