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思想的“法”与现在的法治思想的“法”,从根本的思想观上看,是没什么不同的,都主张公开、公平、公正。万事依法的原则!商鞅的曾提出了“法在王上”的观点,以表明即使是君主也不能越“法”!
不过限于当时的历史环境,法家的思想,不仅提出了“法”,在一定程度上,带有强化君主集权控制,而强化君主控制,就必须得弱化民间其他非主流思想。
在今人的角度看来,就是为了服务于君主,弱其民的做法。
但我们不能这样片面的理解法家,法家当时提出的那套方案只适合于当时的社会矛盾,法家有一点是其他诸子无法比拟的,就是“与时俱进”,这点很重要,也就是说,当社会出现新矛盾时,他不是一层不变的,要用新的方案去化解社会各阶层矛盾。
法家的作用,只为解决当时的社会矛盾而存在,它并不大谈道理,拒绝一切空想。
先看儒墨与法家的不同。:
儒家与墨家都提倡“爱”,所以他们的出发点都带有很强的人伦色彩,都想充分挖掘人的“善”。而法家不然,法家不去研究人的人伦问题,法家只注重实际效用,如何防止人的“恶”。法家认为,只有防止了人的“恶”,善自然就表现了出来。因为“人”的本性是“好利”,如果连“人”自己的生存都成问题时,他是绝对不会去行善的。
所以法家提出先解决人的温饱,才能谈的上其他问题。
举个例子就能说明这个问题:
曾今有个墨家人士曾与我辩论,说法家就是为了专制独裁,即使富国强兵也是为了君主自己的利益,是为了侵略其他国家,人民还是在受苦,而且实行愚民政策,焚书坑儒等暴行,所以法家是要受到批判的。
看似很有道理,其实不然,这位墨家人士,是站在一个我们现在文明为基础的时代,去批判早我们几千年的那个时代,是很不正确的。
在当年那个时代,人民的意识里,还没有民主的概念,他们唯一听从的,也就是君主的命令。法家的职责就是富国强兵,而法家做到了,当时的秦国人民也比其他六国要富有,而且奴隶都能当将军,当官,这是时代的一个进步。
就好比现在的美国,他的制度虽然还不完善,但是也算是现今比较好的国家制度了。如果我们处在共产主义的时代,那么美国无不是一个服务于资本家的资本主义制度而已,是要受到批判的。
如果我们把现在的美国比对当时的秦国,会发现很多相似之处,富国强兵,人民生活富裕,不断向外扩张(冷兵器时代转入经济战时代)。
我们公正的说,美国的人民现在很困苦吗?他们就那么反感美国的制度吗?
所以我们千万不能以现在的文明为出发点,去指责古人的思想,在他们那个时代,法家的思想是最先进的,最能解决社会矛盾的。而儒家与墨家就显得垮垮其他,在实际操作中,注定解决不了当时的社会矛盾。
再来说“禁止诗书,焚书坑儒”等事件。
这个确实很敏感,因为光是这8个字,就把天下的读书人和有思维能力的人都得罪了。不过我们仍然要客观的来看待它。
又拿美国来举例子:
美国号称民主,言论自由!但绝对不是什么事都可以拿出来说的,如果有人在美国散播共产主义思想,干涉美国的执政思想。那美国政府是绝对不会允许的,一样的要挨枪子儿!
我们再来看秦国,在秦始皇刚统一后,他面临着很多难题,如何安置战乱百姓,与如何管理六国,外族匈奴趁机捣乱,楚国南越一带还是荒蛮地带,统一货币,度量衡,修国家公路,人工运河,还要防止复辟势力。。。。。在这个阶段,儒家却冒出来唱不切实际的高调,干涉秦帝国的执政策略。有的儒家份子甚至公然支持复辟势力。
放在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个朝代,都是该杀的。
禁止诗书,禁止的是一些夸夸其谈,不求务实,官场作风厚黑等书籍,这对于一个法家治国的国度来说,绝对是不允许的。
秦帝国被儒家污蔑了太多,如果秦帝国真的是独尊法家,为何,秦帝国的科技生产力如此强大,没有墨家的科技创造,工、农、医等其他实用性学派,是根本不可能的,在秦始皇时期为什么还有儒家人士能够做官,就说明了,秦帝国并没有罢黜儒家。是儒家太得意忘形,不知分寸,秦始皇才不得不如此做。
在古代,灭一国,必灭尽其宗族。但是秦始皇没有这样,六国的后裔为什么能造反,就是因为秦始皇当年没有杀他们。
汉朝批判秦帝国是一个必然,因为新政权要获得民心,就必须得贬低前朝!
而我们世世代代的教科书也不断在麻痹着我们。“法家是专制,秦始皇是暴君,秦帝国是专政!”真的是这样吗?
法家思想和我们现在所提倡的民主形式的法治有根本的区别,最大的就是法家极力主张君主集权,而且是绝对的。
(一)强调法律价值的绝对性,忽视德治
(二)法自君出,实行“独断”
(三)“强国弱民”
(四)“刑用于将过”
法家的思想重心只是一种对权势的体现方式。而几乎没有重要的理念。它没有真正的法的公正认识,其主要的表现就是无“法”精神的律治。着重于对统治者意志的律令体现。从而助长了中华形成了权力单极的社会形态。政治强盛而民间力量无有。而且正是由于这一点。古代中华的人的权力被极大的压迫。而且人民也有被压迫的意识。使得中国的国民性极其的淡漠。在近代战争中表现出无国家性的麻木.
哈哈 其实很简单上面的人说的太复杂了!
法家的法是“王法”服务对象是“王”
法治思想的法是“民法”服务对象是“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