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说清楚公司为什么要辞退你,以下条款可以帮助你,最多可以获得1个月工资赔偿。
2.年终奖作为公司的奖金,可以不发的,一般没有到发年终奖时间离职的都没有年终奖。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务工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肋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务工以其他理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务工违反第二款规定,擅自解除劳动合同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二十五条劳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并应当向劳务工本人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决定: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影响工作、生产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发给劳务工经济补偿金:
(一)由用人单位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的;
(二)依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三)(四)项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依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经济补偿金的发放标准按劳务工在本单位的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的,发给劳务工本人一个月的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依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及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最高不超过十二个月的月工资。�前款月工资以劳动合同解除前三个月员工的月平均工资计算。�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务工本人:
(一)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务工的,应当支付该劳务工当年一个月月平均工资的补偿金。
单方解除合同系违反劳动合同的行为,用人单位或劳动者由于本身的过错造成的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按照现行的《劳动法》、《违反<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及《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办法》的规定, 此种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的承担 经济责任。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必须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在本单位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照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属于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发给经济补偿外,还须按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 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上述经济补偿金的发放,应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劳动者。
到今年10月,你实际上在该单位工作已超过1年(因为你在“转正”前肯定工作了一段时间),根据劳动法规的规定,你可以要求单位给你2个月工资收入的补偿,至于年终奖,你是没有了。
另外,如果不是由于你严重违反公司纪律等,公司是不可以随便和你解除劳动合同的。
可以要求余下的两个月的工资,不管他是何理由!合同签了就有保障性..
如果他没有提前说明辞退你,你还可以要求下一年的第一个月的工资.
年终奖你就不要想了.除非是在合同中有说明这一条.
建议协商解决,按规定你能得到一个月的经济补偿。至于年终奖要看单位是按照什么来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