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文学与国别文学的区别是什么呢?

2024-12-17 12:3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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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文学:对两种或两种以上民族文学之间相互作用的过程,以及文学与其他艺术门类和其他意识形态的相互关系的比较研究的文艺学分支。它包括影响研究、平行研究和跨学科研究。作为一门学科,它兴起于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比较文学一词最早出现于法国学者诺埃尔和拉普拉斯合编的《比较文学教程》(1816)中,但该著作未涉及它的方法与理论。使这一术语得以流行的 ,是法国文学批评家、巴黎大学教授维尔曼 (1790~1870)。1827年他在讲授中世纪和18世纪法国文学课时,曾几次使用“比较文学”和“比较分析”等术语,两年以后他将题名为《18世纪法国文学综览》的讲稿出版。1865年后,“比较文学”作为专门术语而被普遍接受。
国别文学:是指按国家这样的政治概念相区别的文学,例如,中国文学、英国文学、法国文学、美国文学等。民族文学则指按民族区分的文学,两者是不同的。有些国家是由多民族组成的,这些民族虽然在政治上组成了一个国家,但却仍然保持着自己独特的民族性,并且有自己民族的语言。因此,这样的国家就可能包含若干个不同民族的文学。例如,我国就有汉族文学、朝鲜族文学、蒙族文学、藏族文学等。显而易见,将二者混同,会引起某些概念上的混淆。比较文学研究所超越的,在本质上,是民族的界限,而不是国别的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