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女都有继承权,被继承人没有留下遗嘱,按法定继承程序办理,你们兄弟姐妹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首先明确的是:所有的子女都有继承权;
而且从你描述的来看,都没有散失继承权;
明确了这个之后,再考虑分多少的问题;
你和你哥哥多分,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他们不赡养老人情节严重的话,可以不分或者少分
把房子卖了,你和你哥哥多分点,妹妹少分点
按法律来说是绝对有继承权的
根据是《继承法》第十条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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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你的母亲属于你姥爷的养子女 所以是有继承权的
但是按照人情来讲 你妹妹不应该来争夺继承权
私下里协商一下 最好别打官司 那样伤感情 还不应定能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