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女子存在过错,单位按旷工解除劳动属违法。
案发经过:4月6日,在浙江省杭州市,李女士因为有三胎而被单位开除。她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了要求,但被拒绝了。律师连大有解读,用人单位的行为违反了劳动法,并支持保护李女士的维权作出了解释。这位女士将向法院起诉。
在此之前,李女士已经有两个孩子。这个孩子是意外到来的。由于新冠疫情的不断发生,全世界都看到面对这种病毒,生命是如此的脆弱。另外,如果她当时要去医院进行流产,那是太麻烦了,很容易使自己陷入危险,做出决定后,李女士决定保这个孩子。
由于三胎的出生,仍在哺乳的李女士立即失去了工作。在相关媒体报道后,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没有说李女士的工作是爱国卫生,不是计划生育。导致李女士士受到互联网上的各种批评。
个人见解:在此不由得感叹女性朋友真的太难了,生娃这件事情下来有问题了好像全世界都在怪罪女性,如今的生育率低下我看将来不久老龄化社会严重,看那些鄙视女性的人还敢不敢这么刁钻。在这里,我个人支持该女子向法院起诉,且一定胜诉。
律师解释说,该名女子有三个孩子,被开除出该单位,认为单位的做法明显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并支持当事方捍卫自己的权利。
什么情况下单位可以擅自解除劳动合同?
律师指出,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只有两种情况可以使员工终止其雇佣合同:
一种是过失,即因过失而被解雇;
另一种是由于单位自身的经营困难而终止。
而在这个案子里,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依据是杭州市的两个规定,这两个规定既不是法律,也不是行政法规,充其量是规范性文件,它的法律效力明显低于《劳动合同法》的。
此外,合同法还规定,即使女雇员不能工作并且雇主有业务困难,她们也不能在哺乳期、孕期和产期是不能接触劳动合同的。
律师还说,生育几个孩子是倡导性的,而非强制性的。此外,《妇女权益保护法》还包含保护妇女孕期产期的明确规定。
结语:无论单位的做法是否违法,仍然要等待法院的裁决。产假一直是女性雇员在工作中的权利,任何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其剥夺。
用人单位没有存在违法行为,因为这名女子她属于知法犯法。作为政府工作人员,她明知超生已经违法,还要坚持生三胎。用人单位没有任何过错。
是的,因为他违反了劳动法。无端端的开除员工是属于违反劳动法则,是犯法行为。
应该是存在违法行为的,因为目前三胎政策还没有落实到位。
是的,违反了一些劳务合同法,而且没有使员工得到相应的权益保障,这种行为是不利于他们发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