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职工医保转居民医保后可以再转职工医保吗

2025-02-26 03:4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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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退休人员职工医保转居民医保后可以再转职工医保。但是在年限累计上会存在问题。
职工医疗保险,转移成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以后,然后又从居民医疗保险转移成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对于这种情况,自己之前曾经参加的职工医疗保险,能够给予正常的累计计算缴费年限。但是,他仅仅只计算职工医保的累计缴费年限,并不会计算居民医保的累计缴费年限。
举个简单的例子,假设你之前交纳了10年的职工医疗保险。但是这10年以后你没有再继续缴纳职工医保,而是交了几年的居民医保,所以说这几年居民医保的累计缴费年限是不能够计算的。然后你从现在开始又缴纳职工医保,所以说之前10年的职工医疗保险,都是可以正常来累计计算的,那么今后如果说你正常参加职工医保,就会从10年的基础上继续往后累积。
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我们在参加医疗保险的过程中,想要正常累计缴费年限,必须将医保关系转移到一起,转移到同一社保机构,才可以正常有效累计,如果说你之前和今后所参保的社保机构并不是同一个地区,那么就需要转移到现在所参保的地区,然后才能够正常累积计算。
所需要做的转移也是非常简单,只需要通过自己参保所在地开具一份医保的接收函,当然现在的接收函都是以电子转移函的形式发出的,所以自己不需要两地奔波来转移医保关系,那么电子转移函发出之后,然后就可以进行正常的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甚至有很多地区都直接可以通过网上来操作,正常的转移医保关系,包括我们职工养老保险的关系。
转移完成以后,那么你之前的缴费年限和今后的职工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都是能够正常累计计算。

回答2:

退休人员职工医保转居民医保后可以再转职工医保

可以再次转回,

  •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 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 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 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