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失独老人的赡养问题,很现实、很残酷、很无奈。因为政策原因,他们只养育了一个子女,后因不幸又失去独生子女。想再生育,年龄已大;想让孙子辈赡养,他们还年幼;想让女婿或者儿媳养,他们还面临组建新的家庭。涉及的问题很多,我们今天只谈丧偶女婿赡养岳父母的问题。
一、丧偶女婿对岳父母没有法定赡养义务,仅有道德要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赡养父母仅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子女不能赡养的找孙子辈或者找政府。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母虽称爸妈,却不是法律上的母子关系。夫妻双方都在世时,都有协助对方赡养对方父母的义务,配偶去世后,连这个协助义务也没有了。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父母与子女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丧偶女婿对岳父母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仅能说有道德上扶助义务。至于丧偶女婿如何对年老的岳父母尽赡养、扶助义务,又取决于多方面的原因。双方感情如何?岳父母是否明理?女婿是否懂得感恩?女婿是否有赡养扶助的能力。如果有外孙子女,双方可能联系得多一些。如果没有孩子,可能就形同陌路了。这其中还牵连到女婿是否再婚问题,有没有能力再扶助原来的岳父母?
二、面对困境,失独老人如何考虑养老问题?要想让失独老人安度晚年,就需要独生子家庭防患于未然,不幸事件发生前有考虑,事后有安排。这种说法可能会遭到网友的指责,说我给这么多独生子女家庭制造不安因素。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听我说说看是否有道理。
(一)独生子女家庭老人应当考虑到的问题:老夫妻两个的养老医疗保险应当及时交纳,有存款当然是最好的。即便将来没有不幸发生,到老了自己有退休金总比给子女伸手要强得多。选择女婿尽量要找那些重感情、懂感恩、有责任心的男士。唉!关键是自己的女儿听话才行。在家族考虑备用赡养人,如侄子、侄女,平时多给他们一些帮助和关怀,说不定哪天会用到别人。有能力的话,帮助女儿女婿抚养孩子,他们与自己有血缘关系,也有法定的赡养义务。
(二)不幸事件发生后,对后事要明确,别糊涂。如果女儿留下子女,就孩子的抚养问题、自己的养老问题、遗产继承问题要进行明确,给身边的人做事指出方向。女婿再婚时,孩子由谁来抚养;自己年老后赡养问题如何解决;遗产由谁来继承等等。
重点说一下丧偶女婿继承岳父母遗产问题。如果岳父母没有其它子女,这个问题比较容易解决,不管是将遗产留给女婿还是孩子,争议不会太大,但也要明确。如果岳父母有其它子女的话,就有点麻烦。法律规定,“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与其它子女尽平等、对等、均等的赡养义务还不能分遗产,尽主要赡养义务才行。什么叫“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在法律上是比较难认定的。女婿在考虑赡养岳父母时,这些问题也是不得不考虑的。在这个问题上,老人要明理,如果想让女婿赡养自己,就应该明确将遗产留给女婿,写下遗嘱或者公证遗嘱,让别人也放心。当然,女婿不孝的,老人还可以随时更改遗嘱、更换赡养人。
三、无人赡养的老人由政府供养《继承法》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女婿的继承权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失独老人选择进养老院,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失独老人的养老问题,已成为一个社会问题,各地政府也在尽可能地改善这些老人的养老条件。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一条 国家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给予基本生活、医疗、居住或者其他救助。老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能力或者扶养能力的,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供养或者救助。
结束语:丧偶女婿能否赡养岳父母涉及到很多问题,我们呼吁倡导女婿要懂得感恩的同时,也希望老人这些问题上要明事理,让女婿能养则养,不能养也别勉强!
独生女去世,女婿有赡养岳父母义务吗?
父母抚养问题,一直是我们老生常谈的问题。作为使得我们出生,使我们成长,使我们成人的父母,无论是道德上还是法律上,我们对于他们的抚养都是有义务的。可以说我们每个人都有着赡养服务的权利和义务。这是我们中华民族的美德,同样的,也是我们中国法律上的一个标准。抚养父母,是人进入中年之后不得不面对的问题,人总会有老的那一天,而父母抚养我们,正是希望能够在他们老的时候,能够有一个人可以无微不至地关怀和照顾他们。
这是我们每个人都将会面对的事情,也是我们每个人都不得不承担的责任。但是我们知道,人生在世,每个人都有着各自的问题和情况,这也是人生的一种,那么也就是因为这些问题,在给亲人和老人养老时遇到了许许多多的争议和讨论。那么,我们就网友讨论话题最激烈的一个问题,展开一下回答。独生女去世,女婿有赡养岳父母义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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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乍一听是肯定需要赡养的。这是为什么呢?因为既然和妻子或者老公在去世之前没有离婚,那么即使人去世了,两个人的婚姻还是有效的。那么作为我们的一个传统观点来看的话,既然结了婚,双方的老人就都是父母关系,即使自己的伴侣去世了,还是要履行属于儿女的义务来抚养老人。可以说,认同这一点的朋友不只有少数。那么答案实际上真的是这样吗?其实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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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规定,如果和其伴侣在生前并没有离婚,那么即使是伴侣去世之后,自己也没有义务来抚养老人。因为最重要的一点,老人并不是自己的直系亲属。法律表示,赡养老人的义务,应该是由直系亲属来承担,但是如果直系亲属死亡之后,往下来排序也是自己的外甥或者孙子孙女这一辈,而作为伴侣,即使没有接触婚姻,仍然是没有义务照顾老人的。可以说在这一点上,法律给出了最肯定也是最明确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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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很多朋友在这个问题上 总会陷入道德的层面。因为结婚之后就代表着伴侣的一家人都成了自己的一家人,所以有着抚养的义务。法律在这点上也给了很明确的表示,如果不赡养老人,那么就无权继承遗产。同样如果继承遗产,就要赡养老人。可以说这个法律完美的规避到了很多的问题,也使这个问题得到了很好的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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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无论是什么情况,赡养老人都是一种美德。是一种德道上应该履行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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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媳和婆婆的关系是从中间那个儿子和老公的人开始的,对于上生完孩子的儿媳来说,最重要的是孩子,那对于婆婆来说,她最看重的是未来的养老。若是等价交换的话,那自然是婆婆先帮儿媳带娃,给儿媳留下非常好的印象,儿媳自然也愿意去孝敬老人,不然儿媳怎么可能心甘情愿的就去抚养老人?
01.这不是势利的问题,而是儿媳确实没有法定义务去赡养老人儿媳和婆婆之间本就没有法定义务去赡养,换位思考一下,如果婆婆没有对自己或者孩子付出足够的精力和照顾,那在儿媳心里肯定不会留下什么太好的印象。甚至有不少婆媳关系的问题,都是在儿媳生完孩子月子期的时候出现的。用最简单的一句话就是,“你对我或者孩子都不好,我凭什么对你好?你又凭什么让我来养你的老?”
02.儿媳和婆婆的关系和儿子有关,若是这个做老公的都不靠谱,那想必更难让儿媳产生赡养的态度。现在不是曾经的封建社会中婆婆一定要由儿媳赡养的时代了,虽然儿媳能够看在儿子的面子上对婆婆保持尊敬,但若是婆婆做的真的很令人寒心,想必那最后的一点尊敬都会随风而散。即使是儿子也应该从自己媳妇的方向考虑一下,孩子毕竟不只是老婆的孩子,也是自己的孩子,在自己和老婆都出去工作、自己的妈又没有事情可做的情况下还不帮自己带孩子,那肯定会容易遭到儿子的抱怨。
若是儿子是一个妈宝男的话,一心只害怕自己的母亲受累,而毫不担心自己的媳妇是否能够在月子的时候照孩子,或者在工作的时候可以带孩子,对于他的媳妇来说,这想必绝对不能够被忍受。如果还想维持这个家庭的话,儿子不行,婆婆也必须行,若婆婆也不行,那怎么可能还有赡养这一事?婚姻能否还完整都难说。
03.独生子女较多,需要赡养的老人不只是公公婆婆,那儿媳在赡养无血缘关系的老人之前有要对方先付出感情的想法也是正常的。90后的独生子女非常多,他们在成家立业之后,需要赡养的老人从以前的两个变成了四个,这对于男方和女方来说都是一样沉重的压力,在这种情况下,不想要去赡养对方的父母,从而给自己增加压力的想法,不论是深层次还是浅层次的都会有一些,所以不只是儿媳会有想让婆婆和公公照顾孩子的想法,儿子也会有买房子,想要丈母娘和老丈人提供些资金帮助的想法。只有这样才能够让儿子和儿媳妇心甘情愿的去照顾婆婆和公公。
在法律上是没有规定女婿需要赡养岳父岳母,在道德上,女婿可以提供一些力所能及的帮助,给岳父岳母,毕竟这是妻子的父母,从人性上来讲,应该帮助一些。
法律上是没有义务赡养岳父岳母的,只有子女才有义务。如果出于人道主义,也可以给予一定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