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教师函〔2011〕6号)的要求,各省份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启动前已经毕业或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包括全日制教育硕士,下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仍可以持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为学业成绩单)申请直接认定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教师资格。试点工作启动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各省开展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的年份不同,具体请咨询本地教师资格考试或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以湖南为例:
2015年12月31日前已入学(指学籍注册时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含全日制教育硕士),可以持毕业证书申请直接认定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但是,所申请的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相同或不相近的,需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有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及2016年1月1日以后入学(指学籍注册时间)的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含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均需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教
师函〔2011〕6 号)的要求,各省份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启动前已经毕业或入学的
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包括全日制教育硕士,下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仍可以持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为学业成绩单)申请直接认定任教学科与所
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教师资格。试点工作启动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中
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各省开展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的年份不同,具体请咨询本地教师资格考试
或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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