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去联系24小时,可以报案。
符合失踪立案的6个方面的显著特征:
1. 失踪现场有明显被侵害痕迹的;
2. 人与机动车同时失踪或携带大量财物失踪的;
3. 有证人证明失踪人员遭到侵害的;
4. 失踪人员失踪前与他人有重大矛盾纠纷的;
5. 未满14周岁失踪,超过48小时的;6. 失踪原因不明、超过3个月未归的。
宣告自然人失踪的,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自然人失踪已满两年。
2. 失踪自然人的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3. 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宣告。人民法院收到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后,应发出公告,寻找该下落不明的人,公告期为3个月。
公告期届满后仍无下落的,判决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不一定,可以口头、书面
但是公安局要给报案人制作报案笔录,所以最后无论如何都要找本人(案件受害人)制作笔录
如果是知情人举报,可以不是本人去,匿名举报也可以
可以报人口失踪,公安机关会受理
可以的,公安局是万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