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描述,那你就再给次养老费吧,既然老人吧记性不太好,下次给养老费的时候就留个证据或者是有个见证人。
自己的爹娘,养老费就是多给几个也没有什么。不要为这个小事计较,你给老人别人不知道,但是老天爷都在看着呢。
祝你好运!
已经给过赡养费,一没立字据又没有第三方在场,老人又不记得给过赡养费的事,这嘴官司不好打,你的兄弟姐妹也不相信你给过赡养费,心里憋屈也没办法,你没证据没证人,只能再给一份,记住这次教训。
自己家里的父母自己负责任是应该做的,你们这几个人对赡养老人的钱上都不信任,说明你们的关系已经很差了呀,如果是这样,下次记得写上收据或者留下凭证难免。
已给过老人赡养费,没立字据也没有第三方在场,老人不记得是否给过,其他兄弟也不愿相信给过老人赡养费。赡养老人是应尽的义务,如果老是忘记可以多看看老人多给老人赡养费不要计较太多。
如果你有手续或者什么证据,
证明你给过老人钱就行,
作为子女没有必要去骗自己的父母,
也没有必要去骗自己的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