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和开发商就房屋买卖事宜签订了相应的房屋买卖合同并且支付了全款,从法律上来说合同一经签订就是有效的,但是对于房屋买卖合同而言,签订以后必须及时备案,并且办理房屋的产权证书。您并没有进行备案,也没有办理房产证,那么房屋并不属于您所有,依然属于开发商。在开发商与他人存在纠纷的情况下,法院对房屋进行查封并没有权属上的问题。
您和开发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在合同中应该是约定了交房的时间、违约责任的承担等情况的,在对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您交付房屋的,您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就算是向法院起诉的,那么也是要受到诉讼时效的限制,一般的诉讼时效是两年。
这种情况很难办,无奈之下的办法是依《合同法》预期违约的条款起诉开发商,要求解除合同,返还房款,赔偿损失,同时申请轮候查封该房屋,等执行时法院主持协商还款。
如果现在卖要开发商一起把网签退掉,重新签网签合同给买主,买主把房款直接给你,但这里面可能有些关系要处理。如果等房产证下来,现在营业税期限是2年内,不用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