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向于认为 不属于。虽然宿舍属于厂宿舍,但1。不属于执行工作受伤。2.还没出门开始上班的旅程。所以不属于。
工伤除了在工作岗位上,还算在上班路途中出现交通意外,最起码要踏出家门在路上发生意外受伤,才能开始算,在住宿房屋内因生活原因受伤,不属于。
换个角度想,如果住在工厂宿舍,每天住都是为了第二天上班,或者说住一个星期周末休息2天,也住在宿舍,不外出,就为了2天后上班,那么早、中、晚随便任何时间受伤,都是为了上班、准备上班才住宿舍,受的伤,就应该算工伤,那明显有悖公平正义法律精神,出现了只要在家就算工伤的情况。那么以前工厂提供的宿舍,福利房、家属楼、家属大院住宅区内,发生任何伤情,都算作工伤,这个显然是不可能的,既不符合法律精神,也不符合实际,认定标准就出了问题。
不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该条例中明确,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认定为工伤。这意味着,上下班途中,只有在发生交通事故且非本人主要责任的前提下,方可认定为工伤。如果在上下班过程中因下雨路滑摔伤跌伤等,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这个恐怕不能算,体现不出受伤原因与工作有关。虽然发生在厂宿舍里,但不发生在工作时间,也与工作内容无关。只能通过其他途径取得补偿。
你们所描述的在场宿舍,因为宿舍地滑摔伤应该算工伤的。
你这样属于公伤,因为这是厂部宿舍,地滑摔伤与宿舍管理部门也有一定的关系,也得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