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国家资本主义,是指以国家为一个主体单位,占有生产资料(资本)的一种理想或主义。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也就是指由国家作为一个主体单位,对其国内的生产资料(资本)实施占有的一种社会制度。在一个国家中,当由国家占有的生产资料(资本)在国民经济中占据主导地位,并建立起以维护、巩固、发展它为主的社会制度以后,这个国家也就是国家资本主义性质的国家,这个国家也就进入了国家资本主义社会之中。
国家资本主义制度的基本特点。生产资料国家所有,在实质上是政府具体的讲就是政府中的主要官员,作为国家的代表对国有资产(资本)享有所有权,以及由此产生的所有权力。从这个意义上讲,政府中的主要官员就是社会资本的所有者―资本家。因此,国家资本主义也可以称之为国家官僚资本主义。
国家资本主义制度具有双重性。国家占有生产资料,从理论和原则上讲,在社会制度上消灭了资本个人私有制,并因为由国家代表全民占有,从而使得生产资料国家所有,具有全体国民共同所有的性质。但是,由于国家所有在事实上是社会中的少数人――国家官员享有所有权,这就使得生产资料在事实上与资本主义私有制一样,也是少数人享有所有权及由此产生的各种权力。这就又使得它又具有私有制的性质。因此,生产资料国家所有制的性质具有双重性。
生产资料国家所有的产权性质也具有双重性。
国营经济是指生产资料归国家所有的经济形式。如国营工厂、国营农场、国营商店、国家银行等。通过国家投资和对私人企业实行国有化的办法而产生。因国家的性质不同,有资本主义国营经济和社会主义国营经济。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国营经济即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为满足全体人民的物质文化需要服务。
参照教材的说法,1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是生产资料归国家所有,属于全民所有制经济,服务对象是大众,创造的价值利润用于民生。2国家资本主义经济是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向社会主义国营经济过渡的形式,也就是说生产资料所有权已经被国家收有了,但是又离不开资本家的技术和人才,采取分红或者分股的方式过渡一段时期。与合作社经济是一个性质。
过渡时期国家资本主义和国营经济有非常大的区别和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