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有宅基地,法院可以判决宅基地吗

2024-11-25 02:4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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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有的法院遇到特定情形时,采取变通执行的方法。但执行宅基地,依现行法律规定,是缺乏法理基础的。从法律上讲,农村居民只能有一处宅基地,且面积不得超过国家或地方的规定。既然如此,执行后,该农民居民何以安身?

有关法律、政策严格限制性的障碍。现行法律对农村宅基地和房屋予以严格的限制:

一是宅基地范围要在法律规定标准之内。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清缺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江苏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32条规定:人均耕地在一亩以上、二亩以下的乡镇,每户宅基地为零点二亩至零点三亩。

二是宅基地不允许自由交易。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担保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规定: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

三是在政策上农村房屋不允许自由销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旅洞地的通知》(国办发[1999]39号文)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以上诸多限制性规定,导致法院在执行农村房产拆正枯时只能对其进行查封而难以通过拍卖或变卖程序予以强制处理。

回答2:

农村的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法院不会对宅基地进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