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类似群组的问题???

2025-02-25 12:51:16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你说的是不同类别商标是否会造成混淆的问题

其实这个问题还是很容易理解,商标分类分了四十五个类别,同时,我们的行业千千万万,不可能让一个人申请一个商标关所有类别,商标分类表中为了避免混淆也有一些类似群组的问题,例如:30类的医用营养液与5类的某些产品就近似。同一个名字只能一个人申请。
至于是否会混淆,这就看你产品了,如果故意打擦边球,肯定混淆,如果不同的行业,相差较远,不影响。你可以去看“长城”商标的相关案例。长城驰名商标都有好几件。但消费者没有误导嘛!

回答2:

这样会造成消费者混淆,最后是将容易造成混淆的类别全部注册,如果已被他人注册,那么在产品宣传的时候你就要突出该产品的类别,使消费者有意识的区分。
更多商标问题可以到商标问问

回答3:

在分类表中,二者不构成类似。但在实际使用中,很容易造成混淆。因此建议注册时最好两个类别都注册。

回答4:

当然会造成混淆。
所以企业在注册商标时,不能仅仅考虑在自己生产的产品注册,在相关联产品上,也要进行保护性注册。

回答5:

百度一品知识产权1、商标在同一类别的类似群组不能进行注册,类似群组内的商品属于类似商品。
2、商标在不同群组的类似商品上也是不可以注册的
3、商标是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其专用权范围,因此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不能侵犯他人在先权利。

法条:
商标法第三十条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