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格复审现场填写《宁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一式2份(详见附件3)。应聘者与招聘用人单位各留存一份。携带《个人无犯罪记录、无重大失信记录承诺书》(考生本人签名)(详见附件2)。
2.资格复审材料请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中规定的要求准备,考生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笔试准考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岗位计划一览表中要求的相应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亲自办理资格复审,如确有特殊原因本人无法亲自办理的,可书写委托书(签字),将所需材料一并交由委托人,由委托人(携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来办理。
3.2018年应届毕业生如在资格复审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毕业学校开具的能够按期毕业证明,并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交至资格复审部门进行审核。
4.招聘单位将审核拟进入面试考生是否为在编工作人员或为公告发布之日后辞职、辞退、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请考生如实告之,积极配合。
5.复审时,若考生自行放弃,需提供纸质放弃声明,亲笔签名,原件或传真给审核人员留存。
6.考生在资格复审结束时间截止前(7月16日18:00)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复审资格。
7.经过资格复审,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比例(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在宁夏林业网(公告公示栏)公示3个工作日。
8.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及之后各环节的公示在宁夏林业网(公告公示栏)上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该网站并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因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9.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者须按照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及公告公布的资格复审内容准备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因证件(证明)不齐全或者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报考者如有异议,可在资格复审期间向招聘机关提出书面申诉。
10.其他未尽事宜以《宁夏回族自治区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为准。
联系人:王黎黎
咨询电话:0951-6836682
原标题:2018自治区林业厅直属事业单位资格复审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