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的侵犯知识产权逃跑2年怎么判

2025-03-07 10:4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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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您好!您的问题可以更明确一些。侵犯知识产权类犯罪涉及到很多种犯罪罪名。如果未被立案,则存在时效问题;如果已经被立案,则逃跑情节一般作为量刑情节考虑,不影响定罪问题。
时效问题: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如能提供更多信息,则可给出更为周详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