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在江苏省内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需办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丢失补领业务的,凭依照《江苏省流动人口居住管理办法(试行)》由居住地市级公安机关签发、签注的居住证,到居住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申请人居住证丢失或未办理居住证的,凭居住地公安机关居住信息登记,以及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凭居民户口簿或大中专院校在校证明)办理。申请换领的,应交验原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人员,由其监护人陪同代为办理。申请人需现场采集人像和指纹信息,交纳工本费每证20元,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领取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