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违法。中小学不可以设重点班。
2009年出台《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合理地配置教育资源,不允许这种重点学校和重点班存在,不允许搞这种三六九等。
广东省教育厅强调,各地要全面实施中小学“阳光招生工程”,规范编班行为。学校实行师资均衡配置、学生随机均衡编班,严禁以各种名义变相编“重点班”。
编班过程要公正公开,邀请家长代表和相关人员参加,接受各方监督。对违反规定的学校,由主管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情节特别严重的要解除校长的职务聘任。
实验班可以举办
重点班和实验班二者是不同的,重点班是在招生的时候就明确谁进这个班谁进那个班,对学生进行区分;实验班是在教育教学的过程中,根据学生的年龄特征、个性差异、发展状况来进行分班。重点班往往是一成不变,实验班根据学生的情况进行一些调整。
重点班只强调学生的学科成绩,特别是语数外这些所谓主科的成绩;实验班实验的有学生的特长,有体音美;重点班以准备学生升入更高一级的所谓重点学校为目的,而实验班是要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重点班试图再加收一些外教费、上机费等费用,而实验班不再收取任何其它费用,并且按照国家的规定,实行学杂费的免费。
以上内容参考:新华网-义务教育学校禁分重点班
以上内容参考:中新网-教育部官员:设立重点班是违法的 实验班可以继续
你所指的应该是第五十七条第二款。首先我们要看法条的规定,是要学校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那么这个就有几个方面来分析,一个方面是学校怎么看待这两类班级,是否给予了不同的师资力量、金钱投资等歧视,第二个方面是,学校是否有在招生简章中明确说明了区分普通班和重点班。
现阶段呢,基本每个学校都有所谓的重点班(实验班、加强版)与普通班的这种区分,但是大部分学校对于这一类班级的区分,只是将考试分高的同学集中起来,并没有给予特殊的师资、金钱的投入。这就不存在教育歧视的问题。另外学校没有通过这种分班的方式谋取更多的利益,简单来说这只是教育手段的高层应用。最后,学校没有在招生简章或者毕业通告上明确表示重点班是谁,普通班是谁的话,就不存在这类违法。
因为普通班和重点班只存在于我们的口中,不是明文写下来的,所以无迹可寻。另外其实那种只关注重点班,忽视普通班的学校的确存在,而且不少,毕竟教育局和政府更注重的是稳定,所以在这方面如果学校的行为不太过分的话也不会专门去检查的。
如果题主的学校手段过于过分的话,我建议可以匿名举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十七条 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
(二)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的;
(三)违反本法规定开除学生的;
(四)选用未经审定的教科书的。
所以你可以向教育局举报。
如果教育局不处理,你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状告教育局行政不作为
教育法哪一条有这样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