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后拿利器伤人需要负责什么刑事责任

2024-12-20 02: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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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酒后持刀伤人,其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之规定,涉嫌故意伤害,依法应追究治安行政和民事赔偿责任。

如果经鉴定受害人的伤情达到轻伤,行为人就触犯了《刑法》第234条之规定,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律链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回答2:

《刑法》第十八条第四款明确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醉酒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从上述两个法律规定可以看出,醉酒的人伤人的,构成犯罪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要进行民事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