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在郑州在鹤壁怎么上初中

户口在郑州在鹤壁怎么上初中
2025-03-18 13: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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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户口在郑州,在鹤壁上初中的要求和需要提供的证件,《鹤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初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鹤教文[2016]132号)规定:

(1)在城区小学毕业生基本信息分类统计中被列为人户一致的学生,其监护人持户口本、房产证明、《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等材料,于7月9日至7月11日到居住地招生范围内初中报名。报名时户口本、房产证明材料信息必须与《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登记信息一致。

(2)在城区小学毕业生基本信息分类统计中被列为人户不一致学生,其监护人持户口本、房产证明、《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等材料,于7月9日至7月11日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方案到相应初中报名。

(3)跨县区升学的小学毕业生,经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符合转档条件的,其监护人持户口本、房产证明、《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等材料,于7月9日至7月11日到教育行政部门分配初中报名。报名时户口本、房产证明材料信息必须与《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登记信息一致。

(4)在外地市借读的我市城镇户籍小学毕业生,符合城区初中招生条件,需到城区初中就读,其监护人应持户口本、房产证明、《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加盖毕业小学及主管教育部门学籍章)等材料,于7月9日至7月11日到居住地招生范围内城区初中报名登记。

(5)不在毕业小学所在地升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其监护人持《2016年鹤壁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申请表》(见附件5)、户口本、登记时间半年以上的居住证(暂住证)、工商营业执照(登记时间半年以上)或务工合同(全省统一格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监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务工时间半年以上)、房屋租赁合同(需租赁地社区警务室审验盖章)、《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等证明材料,于7月5日至7月7日到暂住地的区教育局报名登记。符合条件的学生,教育行政部门将根据各初中招生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在我市城区毕业小学所在地升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其监护人持户口本、登记时间半年以上的居住证(暂住证)、工商营业执照(登记时间半年以上)或务工合同(全省统一格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监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务工时间半年以上)、房屋租赁合同(需租赁地社区警务室审验盖章)、《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等证明材料,于7月9日至7月11日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方案到相应初中报名。

(6)军人子女和引进人才子女、华侨子女,其监护人持户口本、居住证明、《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以及相关身份证明,于7月9日至7月11日到教育行政部门分配初中报名。

(7)不符合上述分类条件的学生,确需在其监护人工作地或实际居住地初中升学的,其监护人应持《2016年鹤壁市初中借读申请表》、工作证明、居住证明、《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等材料,于7月5日至7月7日到需就学地的区教育局报名登记。符合条件的学生,教育行政部门将根据各初中招生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回答2:

  户口在郑州,在鹤壁上初中的方法和条件:

  流动人口子女在流入地学校就读应具备以下手续:

  1.本人(或监护人)提出入学申请。

  2.在申请就读学校附近经商的个体工商户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在申请就读学校附近企事业单位务工的,应提供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在申请就读学校附近长期(一年以上)从事其它合法工作的,应提供所在地镇(街)、村(居)委会证明。

  3.暂住证(街道之间的流动人口应提供流入地街道居委会或派出所出具的居住地点证明;

  4.户口薄。

  学校审核上述手续经后安排相应班级就读,同时,按照学籍管理要求办理异动手续。

  依据:

  根据中央关于“城市各级政府要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中小学为主,保障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指示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有关精神,结合本区实际,制定了《关于进城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实施意见》。

  附法规:

  1. 《关于进城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实施意见》;

  2. 《义务教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