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绕来绕去都是围着老人财产转,假如老人没有这些财产要留落街头,白养三只儿子,难道没有一点责任感,也可以请居委会、村委会人做中间人,立字据,老人太可怜了,你们也要成为老人的那一天,……
去找律师,现在不管儿子女儿只要是老人生的,和抚养过的,都对老人有赡养义务。。实在不行就,几个孩子轮流抚养,还有就是所有的事都要讲证据,除非老人说他给谁钱了,现在想要回来,要不然很难拿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