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业秘密和违约金计算问题(律师请进)

2025-01-07 16: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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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应根据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进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回答2:

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第五条规定“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支付用人单位赔偿费用。”

回答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下列规定: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说明:首先确认合同不违反法律规定,是有效合同。

劳动者如果违反合同约定,要承担民事责任(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违约责任首先可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没有上限规定。
如约定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按照填平原则,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如无约定,可按合同法的规定处理。如因劳动者的违约行为,侵害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用人单位可以选择要求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而且只能二者择其一。劳动者承担侵权的赔偿数额有可能高于双方约定的违约金。

如劳动者的行为严重的,则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给权利人(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和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追究劳动者的刑事责任时,用人单位可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劳动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合同应该规定具体的违约金和保密费相关内容。如果没有规定,应该按照实际损失来衡量,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公司无理由叫你赔偿上百万的违约金,也是不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