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书人在这世界上可以说是一种“罕见的动物”,在太过商业化的现代社会里,出版事业过于商品化,并非为爱书人服务的,也许是因为大多数读书人既非富有,又太过高雅,很难在这种社会生存,有钱的人不爱读书,爱读书人又没钱,故此爱书人才会变成“稀有动物”罢?
前几天逛书店,买到了一本美国三河出版社1999年出版的《热爱书籍》( A Passion for Books),使我欣喜若狂。回家细读一遍,有如得遇故知。这书是由两个纽约著名编辑哈罗德·拉宾诺维奇(Harold Rabinowitz ) 和罗伯·卡勃林 ( Rob Kaplan) 编成,写序的是美国大师级文学家布拉德勃雷(Ray Bradbury )。这本书中谈的全是爱书人有关读书、寻书、借书、藏书、照料书、感激书的种种故事,有小说,有散文,有传说,有幽默小品,有各种书目名单,真是琳琅满目,美不胜收,令人爱不释手,可以说这是一本现代爱书人的指南。其中我最感兴趣的是收有法国大作家福拜楼在十四岁时写的一篇短篇小说《书狂》(Bibliomania),这篇大作家写于1836年的少作,已显现出他罕有的才华,他可把爱书成狂的一个穷教士的内心世界,刻画得淋漓尽至了。
从这本书,又使我想起另一本爱书人不能不读的有关书的古典名著《书之爱》(Philobiblon),那是过去欧美爱书人的必读之书。此书的作者理查· 德 ·布利(Richard de Bury)出生于1287年,原是德国人,但他是在英国出生长大的,因自幼失去双亲,由伯父抚养成人。他的学问很好,曾当过英国皇太子(后来的爱德华三世)的老师,出任过国库大臣、皇家财务官,并当过英国驻罗马教庭的全权大使,还当过大司教和大法官。在他晚年,他致力写作,在他五十八岁生日那天(1345年1月 24日),完成了这本《书之爱》,这时他已病危,仍奋力执笔完成此书,作为一个爱书人的遗言献给全世界的爱书人。这本书是中世纪爱书人的座右铭,也是当时读书人唯一的读书指南。书成后过了不久,在4月14日他就与世长辞了。这本书的内容非常丰富,除了一篇序论外,正文共分二十章,全是以珠玉般的文字来讲述有关爱书之事。我试摘译片段以享读友吧:
“在书中我们找到已故的人就像他还活着一样,在书中我们能预见未来的事实;从书中能得到和平安祥的权利。一切事物都会随着岁月腐朽,如果没有了书籍,世上的光荣将会消失。世界的统治者亚历上大、世界和城市的侵略者尤里乌斯、第一个以武力和艺术建起帝国的忠诚的法布利亚乌斯、严峻的卡图,如果没有书籍之助,他们的英名如今安在?高塔会夷为平地,城池会被攻破,凯旋门会化为尘土,不论是国王或者是教皇谁也不会长存,只有书籍才使人们记得起他们曾存在过。”
“让我们想想在书中存在着何等伟大的教诲吧,它们是那么容易地那么隐秘地又那么安全地将人类的无知、知识的贫乏赤裸裸地揭露出来,又不会令我们感到耻辱。它们是我们的老师。教导我们却不施以棍棒或戒尺,不会对我们加以斥责与怒骂,不诱我们以美服或金钱。你走向它们,它们决不会睡着不理你;你要查问它们,它们什么也不会掩闭;你若错待了它们,它们全无怨言;若是你无知,它们也不会取笑你的。”
“书啊,只有你们是自由和独立的,你对所有向你有所求的人都慷慨给予,你是生命的乳汁,永远装满的库房,天堂四泉之河,以智慧喂养人类的心灵,你是永远高举的明灯。”
“染了血污的执剑之手不能碰触书籍,心里只想着黄金的人看不到书本,因为爱书和爱金两者是不能并存的。守财奴和爱书人是不能同室而居的。要知道,智慧的书库比所有的财富还要可珍贵,任何财富都不能与知识相比。任何人若认为自己是一个真理、幸福、智慧、科学甚或是信仰的热诚追随者,首先必须使自己成为一个书籍的爱好者。”
《书之爱》最初德·布利是用拉丁文写成的,后来被译成多国语言文字。拉丁文抄本目前知道共有四十三本留存于世,其中大英博物馆藏有二十五本,欧洲大陆各国图书馆藏有十三本,其余则为私人收藏。英文译本以1832年因格利斯译的译本为最早,但其中颇多错谬。后来在1888年,再由亚利多托·C·汤默士用了十五年时间译成另一译本,是为最佳版本,后来多以此版本作蓝本出版。而最珍贵的则是1889年纽约爱书人俱乐部精印的三卷限定本,此版一本英译,一本拉丁原文,一本解说,合成一套,只印了三百套。此外,为了纪念德·布利逝世六百周年,1945年又印了六百套限定本。1949年加州大学出版社也印过一千套限定本。
藏书是件有意思的事,其中颇有学问。我的朋友黄俊东就收藏了不少用黄色土纸印成的抗战时期出版的文学作品,这些土纸印的书,稍为不小心就会破碎,为了保存原书,他将它们影印成册,以供友人翻阅,而将原本用塑料档案袋夹好收藏,他可真是个真正爱书的有心人啊。又如另一位朋友许定铭,他专门收藏中国现代文学的作品,其中以三十四十年代的作品收藏最精,而且不光收藏,更利用它们写出不少文学研究的好文章,可谓深得藏书而又用书之道了。
德·布利说过:“爱书和爱金两者是不能并存的。守财奴和爱书人是不能同室而居的。”你认为他说得有无道理呢?
藏书的品类也有很多种,大致上可以归为以下七种:
一,专门收集某类书的初版本;
二,专门收集作者签名的珍本;
三,专门收集特大开本的书籍;
四,专门收集著名的插图版本;
五,专藏未裁开的毛边本书籍;
六,专门收藏羊皮纸的手抄本;
七,专门收藏世存唯一的孤本。
对于爱书人来说,要收藏前五种书,也还比较好办,后两种就非一般人能够做得到了,手抄本已十分罕见,羊皮纸的书也不易保存,更毋论“唯一世存”之书,那是可遇不可求的,而且若非百万富豪,那有财力办得到呢?藏书本是一种美德,一种令人心身愉快的事,可是一旦走火入魔,那就会变成了人生的负担,那就并不那么有趣了。福拜楼那篇小说《书狂》描写的就是这样一个爱书爱到疯狂的人,他既不读书,只以收藏书为人生唯一乐趣,每天夜里就翻看抚摸那些旧书,爱得如醉如狂。因为买不到某本书他可以失魂落魄,为得到某本书他敢闯进火窟,最后因一本书被控放火打劫杀人,误判有罪,他都不在乎,但一发现他千辛万苦弄到手的那本书,原来并非世上唯一的孤本,他就晕过去了。爱书可千万不要变成一个“书狂”,只有认真阅读,你才能真正拥有一本书,要知道书是用来读的,单是收藏而不读就失去义意了。做一个只藏书而不读书的“藏书家”,又有什么值得人羡慕的?
英国就曾有这么一个古怪的“藏书家”,他有这样一种怪癖,他家中到处都是书,而且全部书都装钉成皮面精装,美轮美焕,他却并不阅读这些书,而是拿这些书当作玩物。他常常取出一套书中的某一卷,把它收藏在书斋的某个角落,或是插进近似装钉同样大小的书堆里,等过些日子,连他自己也忘了放在哪里了,就开始他的“狩猎”该书的游戏,直到找出来才停止。这个“藏书家”的神经是否有点不大正常?这种怪癖实在不感恭维。
还有一个英国的“藏书家”,他的所作所为更是出格。他很有钱,专门收藏世存唯一的孤本书。他认为自己藏有一本稀世珍本,后来发现法国巴黎有人也同样有一本这书,这使他嫉恨成狂,跑到巴黎去找那人,单刀直入就问:“你书斋中真的藏有这么一本书吗?我要买它。”
法国人说:“先生,我这书是不卖的。”
英国人说:“我给你一千法郎买它…… 两千…… 一万!”
法国人说:“我说真的,我不买它!”
这英国人一加再加,一直加到两万五千,终于使那法国人让步了。他虽然很珍爱这本书,他也认为自己收藏的是世上唯一的珍本,但看到可以发这么一笔大财,到底还是抵不住金钱的诱惑,最后答应把它卖给那英国人了。
英国人从荷包掏出钱,付出了两万五千法郎,然后取过那本书,仔细检查一番,脸上露出心满意足的笑容,随即一手将它扔进火炉里去。
那法国人大吃一惊 ,狂叫着扑向前去抢救,可是已经来不及了。好好的一本书眼看着在火焰中化为飞灰,这简直是梦魇啊,他愤慨地喊叫道:“你疯了吗?”
那个英国藏书家答道:“不,我没有疯,我相当清醒。要知道,我也藏有一本这书,我一直以为它是世上唯一仅存的孤本,但我弄错了。不过,现在,谢谢你慷慨卖了给我,我烧了你这本,现在我可以肯定,我所拥有的那本确是世上唯一的孤本啦!”
这样一种对待书的态度,是令人愤慨憎恶的,为了自己拥有的是“唯一的”珍本,不惜把另一本珍本付诸一焚,简直是丧心病狂!这样藏书,又有什么意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