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法律上的赡养义务。因为你的继父或你妈和你爷爷没有血缘关系,爷爷也没有从小养过你妈和继父。
你爷爷赡养人,第一是子女,一个儿子没了,还有一个,即你叔叔,他有义务赡养。
第二,如果子女都不在了,成年的孙子辈有赡养义务,当然也要有赡养能力。
父亲去世,母亲再婚,他们对爷爷没有法定赡养义务。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第二十八条还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并没有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有赡养义务。你母亲能这样照顾爷爷,真的是难能可贵。
当然有了,因为他是上门的,肯定必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