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导游人员管理法律制度有哪些

2024-12-23 01:5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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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国家对导游人员实行等级考核制度。导游人员等级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由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制定。”
  1.导游人员等级考核制度
  为了加强导游员队伍建设,提高导游员素质和接待服务水平,客观、公正地评价和选拔人才,调动导游员钻研业务和努力工作的积极性,引入竞争机制,为改革全国导游员管理体制、建立导游人才市场创造条件及为旅行社服务的等级化创造人员条件,国家旅游局于1994年发布了《关于对全国导游员实行等级评定的意见》和《导游员职业等级标准》,开始了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工作。
  这一制度在1999年5月14日发布的《导游人员管理条例》中得以确认,从而成为一项法定制度。
  (1)导游人员等级考核的划分及适用范围
  导游人员等级分为两个系列、四个等级。所谓两个系列是指等级考核分为外语导游员系列和中文导游员系列;而四个级别则是指通过考核,将导游员划分为特级导游员、高级导游员、中级导游员和初级导游员。
  (2)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办法
  ①特级导游员的考核评定,采取以评审考核为主、考试为辅的方式。评审采用论文答辩、跟团实查和专家审议三种形式;考核工作表现、导游技能、遵纪守法和游客反映;考试第二外语或一种方言。评定工作不定期进行。工作步骤为省(区、市)旅游局初评,国家旅游局评定。  
②高级导游员的考核评定,采取考试、考核和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考试科目为导游词创作和口译(中文导游员不考)两科。考核、评审方式和工作步骤与特级导游员相同;对高级导游员的评定每三年进行一次。
  ③中级导游员的考核评定,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考试科目为导游专业知识(含政策与法规、导游基础知识、汉语言文学知识三部分内容)、现场导游两种。考核方式与高级导游员相同。中级导游员的评定每两年组织一次。考试以国家旅游局为主组织实施,考核以省(区、市)旅游局为主组织实施。
  ④初级导游员的考核评定,采取考核方式。凡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后工作满一年的人,经考核合格,即可成为初级导游员。
  (3)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的组织管理
  导游人员等级考检评定采取由国家旅游局统一政策、统一领导,与地方旅游局分工负责组织实施的办法。各省(区、市)旅游局要完善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组织机构,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以保证导游员等级评定工作的质量。为了加强对等级导游员的管理,国家旅游局和省(区、市)旅游局建立导游员等级注册登记制度。各级资格有效期一般为五年。有效期满后,持征者要按有关规定主动到发证机构办理注册登记,并进行相应的培训和考核。逾期不办者,其证件自行作废。
  导游员等级证书由国家旅游局统一制作并核发。每次等级考试后,国家旅游局通过新闻媒介向国内外公布特级、高级和中级导游员名单及旅行社、导游公司导游员的等级构成情况。各旅行社、导游公司应在待遇方面对不同级别的导游员加以区别,拉开档次。已实行岗位技能工资的单位,京戏以导游员等级做为岗位技能工资的评定依据。
  2.导游员职业等级标准
  导游员职业等级标准是考核评定导游员等级的依据。该标准由国家旅游局制订,在旅游行业中实行。
  根据导游员职业等级标准的规定,各个等级的导游员必须符合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和身体要求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忠于职守,钻研业务,宾客至上,优质服务,遵守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1)初级导游员等级标准
  ①知识要求
  了解我国的大政方针和旅游及其有关的政策法规;掌握当地主要游览点的导游知识,了解我国主要旅游景点和线路的基本知识;了解与业务有关的我国政治、经济、历史、地理、宗教和民俗等方面的基本知识;了解有关主要客源市场的概况和习俗;掌握导游工作规范;外语导游员基本掌握一门外语,达到外语专业大学三年级水平;中文导游员掌握汉语言文学基础知识,达到高中毕业水平。
  ②技能要求
  能独立完成导游接待工作;能与旅游者建立良好人际关系;起草情况反映、接待简报等有关应用文。
  ③业绩要求
  完成企业要求的工作,无服务质量方面的重大投诉,游客反映酿率不低于85%。
  ④学历要求
  外语导游员具有外语专业大专或非外语专业本科及其以上学历,中文导游员须高中及其以上学历。
  ⑤资历要求
  取得导游员资格证书后工作满一年。
  (2)中级导游员等级标准
  ①知识要求
  熟悉我国的大政方针,掌握旅游及其有关的政策法规;全面掌握当地主要游览点的导游知识,了解我国主要旅游景点、线路的有关知识;掌握与业务有关的我国政治、经济、历史、地理、社会、宗教、艺术和民俗等方面的基本知识;熟悉有关主要客源市场的概况和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