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饮酒后,被我方开车车祸致死,会付刑事责任吗

2024-12-15 06:5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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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对方饮酒,被我方开车车祸致死,需不需要负刑事责任要区分以下几种情况:
  1、我方故意撞人的,构成故意杀人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2、我方过失撞人的,符合下列条件的,可构成交通肇事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不符合下列条件的,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回答2:

会,如果你方有违反交通法的行为则构成交通肇事罪,如果没有就是过失致人死亡。

回答3:

你方如果是按交通法规行车,此案算意外事件,你方无罪。如果你方肇事逃逸,不管你方是否在行车中有过错,你方构成肇事逃逸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