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面描写是把镜头直接对准描写对象进行刻画,或写肖像,或写语言,或写动作,或写心理。正面描写是忌平淡、忌拖沓,须形神俱备,生意勃勃。侧面描写是着意写对象的周围事物,或以物衬物,或以景物烘托人物,或借助他人来刻画此人,使所描绘的对象更为鲜明,更为突出。侧面描写对描写对象周围的事物须慎加选择,要选择确能起烘托作用或产生对比效果的事物,忌一般化,无显明特点的事物。
有些人物正面描写或不易表达出精神,或太显露,可采用侧面描写的方法。清人刘熙载在《艺概·诗概》中说:“山之精神写不出,以烟霞写之;春之精神写不出,以草树写之。”说的就是这个道理。侧面描写效果极佳的中外作品中都有十分著名的例子。如汉乐府诗《陌上桑》中描写采桑女罗敷美貌到极点,不是正面刻画,而是用她周围的人的神态、动作来烘托、渲染。诗中这样描绘:“行者见罗敷,下担捋髭须。少年见罗敷,脱帽著头。耕者忘其犁,锄者忘其锄。来归相怨怒,但坐观罗敷。”描写行者、少年、耕者、锄者见到罗敷时的神态与动作,种种表现聚焦在一点,即采桑女罗敷貌美惊人。如果正面刻画,就不够含蓄,不能留给读者更多的想象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