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婚前个人所有房屋,婚后8年能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求解答

2024-12-29 15: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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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律师观点:依据现行的《婚姻法》及司法解释来看,这样的说法是不正确的。最高人民法院曾在1993年的司法解释中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2001年修订的《婚姻法》没有采纳这个做法,明确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9 条指出:“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如果你们之间对此没有特别的约定,王某的婚前个人财产在你们婚后仍属于其个人财产,而无论婚姻关系存续多久。
我个人认为,虽然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婚后另一方对该财产进行了经营、管理或改善等活动,就应该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对其予以适当补偿。解答人:山东豪才律师事务所敖鹏飞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