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平米以下的一般经营场所不需要申报消防备案。
但公众聚集场所,例如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必须申请消防竣工验收以及消防备案。
公安部消防局2015年8月12日推出的《公安消防部门深化改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八项措施》中规定:取消部分消防备案项目。取消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或者省级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扩展资料:
除300平米以下的一般经营场所不需要申报消防备案之外,简化消防审批受理程序。对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的办公场所装修工程,不必提交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消防设计文件可采用能真实反映建设工程情形的示意图。
对申请资料不齐全的,可以先予登记接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内容,由申请人在审查过程中予以补齐。
合并部分消防审批事项。对具备申报条件的公众聚集场所,当建设单位和使用单位一致时,根据单位申请,实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并办理,分别出具审批文书。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公安网—公安消防部门深化改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八项措施出台
新消防法没有规定300平米的经营场所是否可以不申报消防,而一般是在以政府行政文件的形式发布该项内容。
拓展资料:
公安部消防局2015年8月12日推出的《公安消防部门深化改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八项措施》中规定:取消部分消防备案项目。取消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或者省级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因此,300平米以下的一般经营场所不需要申报消防备案。但公众聚集场所,例如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必须申请消防竣工验收以及消防备案。
“消防”即消除防患(即预防和解决人们在生活、工作、学习过程中遇到的人为与自然、偶然灾害的总称),当然狭义的意思在人们认识初期是:(扑灭)火灾的意思。
1、你是指消防设计还是消防验收的备案呢?
2、从消防法和相关的法规来讲,凡是工程建设项目,不需要消防审核验收的,全部需要备案,并不存在300平方米以下不备案的说法。
3、一些地方对小场所,不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不作验收,这样的区域可能什么手续都没有,消防自然也就无所谓备案了。
一、不需要“消防审核备案”及“竣工验收备案”的装修工程:
1、工程款在<30万元,
2、建筑面积在<300㎡(非人群密集区,非餐饮业);
3、建筑面积在<50㎡的人群密集区(含餐饮业)。
二、下列装修工程(非餐饮业)需施工前书面报消防局,备案抽查:
1、工程款在≥30万元,
2、≥19层的住宅楼设置商业服务网点;
3、建筑面积≥300㎡,且<4万㎡;
4、建筑高度≥50m,且<100m的办公楼的办公室。
二、下列装修工程需在竣工后,入住前(营业前)书面报消防局进行安检(安全检查):
≥50㎡,<300㎡ 的人群密集区(含餐饮业)
三、下列装修工程需在施工前书面报消防局审核设计、施工方案及验收:
1、≥300㎡ 的人群密集区(含餐饮业)
2、其他动火用房、或者有储存易燃物仓库、或者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
3、建筑面积≥4万㎡;
4、建筑高度≥100m的办公楼的办公室。
投资30万以下或是建筑面积300平一下不需要报备,直接走开业前检查。这个是新规,有依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