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权利法律权益

2024-11-25 02:4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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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五条 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出示执法证件,可以查验居民身份证:
  (一)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需要查明身份的;
  (二)依法实施现场管制时,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
  (三)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时,需要查明现场有关人员身份的;
  (四)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港口、码头、机场或者在重大活动期间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场所,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
  (五)法律规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拒绝人民警察查验居民身份证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分别不同情形,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九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从以上法规可以看出,警察依法检查公民的身份证是依法执行公务,是为了确保公共场所的安全,不是闲的没事干,作为公民应该予以配合,如果有特殊情况可以解释说明。个人认为,在执法过程中,如果警察没有按规定出示证件,说话不周,可以向其上级机关领导进行投诉。但最主要是的是理解和支持他们的工作。
  现在干什么也不容易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