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的说法是不对的,人口普查并不是不让改的法定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精神,公民申请更改姓名不应附加任何条件。申请修改姓名被无理拒绝,侵犯了公民的姓名权,可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合法的姓名权。若公安机关不能举出公民更改姓名违反法律规定的证据,公安机关就可能承担败诉的后果。
你有婚姻自由,但要到法定年龄才能结婚,不是一出生就允许你结婚。享有公民权道理与婚姻自由的权利是一样的。
好像18岁才能改吧
他嫌麻烦而已
可以的吧
找个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