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婆离婚了,女儿是判给我的,以前老婆还要女儿抚养权,现在我要去外地工作,她也不要女儿了,我改怎

2024-11-23 23:4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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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你可以与你太太协商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2. 这个涉及到抚养权的变更,若双方都同意变更扶养权,双方可以签订一个变更协议,表明变更的事实就行了,双方签字就有效了,不用到法院起诉变更。若对方不同意,你认为他的抚养不适合孩子的成长,你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变更。变更子女抚养权应有法定理由: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回答2:

你好,蚌埠婚姻律师回答你的问题,你可以起诉要求变更孩子的监护权。

回答3:

你应该把女儿带走,因为女儿毕竟是判给你的,现在你是她的监护人,你有责任履行抚养她的义务。

祝你能早日找到对的人,重新组建一个新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