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地契房契问题

2024-12-19 00: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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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已经无效了
.地契作为见证我国土地权属变更的重要历史资料,真实地反映了我国不同的历史时期的土地所有权制度、土地权属变更及对土地的管理制度,甚至反映某一历史时期的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状况,从这个意义上说,正是最为轻盈单薄的纸,承载了中国最为深刻厚重的历史.简单地说,民国时期地契是证明所有权的,也就是说当时谁拥有地契所有权就归谁.现在土地的所有权除了国家就是集体,不存在个人有土地所有权的,个人只有土地使用权.

回答2:

该地契房契无效。你亲戚不能要回房产。
该房产虽然在民国时期属于你亲戚的财产,但是解放后,新中国政府对所有土地和房产收归国有,重新分配给百姓或者作为国有企业使用,并重新核发土地证和房产登记,这就意味着对民国前的土地和房产权利给予否定,旧地契房契自然失效。土地和房产权利应当按照新中国政府土改登记为准。因此,你亲戚不能要回房产。

回答3:

你好:
此份地契与房契是无效的。
1、政府已经更替,之前政府的发布的所有权凭证都已经重新变更登记了,你的房契与地契已经失效。
2、我国目前只有房屋所有权凭证,土地是国家的与集体的,个人最多只有使用权,无法取得所有权。地契更是无效。

回答4:

不好意思
民国时期的房地产已尽全部失效
可能你们祖辈拥有这栋房子
但是由于种种原因
现在房子已近隶属国家
归国家所有
个人已经没有了所有权

至于法律上的处置
目前没有民确的解释
但如果要走司法道路
不合算的
因为在国家看来
你们手中的房契已经过期了
他们手中有着时效的房契

如果已经换过补偿
那肯定要不回房子了

回答5:

1.这个房契早已经失去法律效力;
2.政府不承认这类民国时期的房契和地契;
3.法律上没有相关规定,咱们国家的法律确切的说是从1978年才开始重新构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