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不合法,公司让你去参加培训会,其实际是你以公司的名义,代表公司去参加的,这就形成了代理关系,民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所以,在活动中,所产生的一切民事法律行为都是由你公司来承担的。至于你说抽奖是按名片抽的,而你没有自己的名片,公司给你公司老板的名片进行抽奖而中奖的事,不影响上述结论的成立与否。
以上仅仅是个人意见,如有错误之处,请多多指教。
首先法律有规定,抽奖奖品金额不超过5000元是合法的,所以抽奖本身是合法的,
其次,你是代理你老板去抽奖的,并且使用的是他的名片,可以说用他的证件去抽的,他有归属权,你只有管理权,
最后,你老板派你去本身可能就是对你的一次考验,作为老板,需要贪图一块千把块的显卡?
所以我奉劝还是把显卡给老板,当然直接给会有些问题,毕竟你已经拿了,你还老板的时候可以说显卡你发现有点问题,所以拿去修理或者调试了一下。
其实我建议你还是给你们老板 拍拍马屁也好的
就这么说
老板上次我去参加会议有抽奖 ,没想到居然中奖了,因为是公司派我去培训的 所以我觉得这块显卡也应该是公司的, (这种马屁话 你自己讲) 老板肯定很开心 说不定就把显卡送你 即使不送你 对你印象也变的更好了,说不定要培养你也说不定的 所以我建议你还是把显卡给你老板
不是什么事都要用法律来解决,法律是在不得不用的时候才用,中国和国外不一样,人情第一,原则第二,等谈到法律,那你在公司也不好混了,为了一块显卡得罪老板??
抽奖活动本身含有欺骗性质,活动不合法
很显然,对于培训会有抽奖活动你老板是知道的,对于中奖的奖品如何分配属于约定不明。我个人认为,你去参加培训会是公司安排的,属于职务行为,因此得到的奖品应当贵公司所有。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