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税发[2006]156号,二十八条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5),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首先,要确定你这一张票有没有认证,如果有认证的话,就是先去登中国税务报说发票丢失,然后再去税局接受罚款,再用复印件做账。如果没有认证的话,也是要去中国税务报登报挂失,然后去发票管理科,在交完罚款后由他们出具一份丢失增值税发票已纳税证明。最后才能用这个证明和记账联复印件一起使用,包括认证和做账。
你只有到开票方去复印开出的存根联来入账,但只能入成本,不能抵扣了,我想别的也没什么办法。你只有自认倒霉。
取得开票方的存根复印件可以人成本账,但不能抵扣。